《洛阳市推进产业研究院建设实施方案》《洛阳市产业研究院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和规范产业研究院建设,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推动创新成果商业化、产业化,根据《河南省推进省产业研究院建设实施方案 河南省产业研究院管理办法(试行)》(豫政办〔2022〕29号),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特制订《洛阳市推进产业研究院建设实施方案》和《洛阳市产业研究院管理办法(试行)》。
二、主要内容
(一)《洛阳市推进产业研究院建设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共3个方面。
1.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建设目标、组织形式与功能定位,提出:到2022年,推动产业研究院突破行业关键共性技术15项以上;到2025年,建设产业研究院15-20家,其中省级6-8家;产业研究院建设采用综合类与专业类相结合的形式,专业类产业研究院由龙头(骨干)企业牵头,高校、科研院所、上下游企业共同参与。
2.重点任务。明确产业研究院要实施关键技术攻关行动、创新成果转化行动、高端人才引育行动等3大任务。
3.保障措施。提出了强化组织保障、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强化资金支持、强化绩效评价4个方面措施。在资金支持方面,提出对省级产业研究院,按省支持资金给予1:1配套,该资金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市与区5:5负担,县级自行负担;对市级产业研究院,给予建设经费、项目经费等支持。
(二)《洛阳市产业研究院管理办法(试行)》
《管理办法》包括总则、管理与职责、条件与程序、考核与管理、附则5章17条内容。
1.总则。共3条,明确了产业研究院的组建背景、组建形式和功能定位。
2.管理与职责。共5条,分别明确了市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县区、产业研究院建设单位等各方的职能职责,提出:市政府统筹产业研究院总体规划和布局,批准组建产业研究院;市工信局牵头,制定产业研究院管理制度、扶持政策等,联合发改、教育、科技、财政、国资共同推进产业研究院建设;县区有关部门协助做好推荐遴选和管理服务工作;综合类产业研究院旨在提供公共服务,专业类产业研究院牵头单位要按“四有”要求推进产业研究院任务落实。
3.条件与程序。共3条,明确了综合类产业研究院、专业类产业研究院牵头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和产业研究院组建的程序。
4.考核与管理。共5条,主要明确了产业研究院实行“有进有出、优胜劣汰”动态管理机制;市直有关单位对产业研究院的绩效考核结果是其享受支持政策的重要参考;产业研究院获得的各级财政支持经费,须专款专用。
5.附则。共1条,明确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解读机构
洛政办〔2022〕52号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洛阳市推进产业研究院建设实施方案 洛阳市产业研究院管理办法(试行)洛阳市 中试基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洛阳市中试 基地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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