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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积极部署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

发布日期:2025-01-27 信息来源:洛阳日报 信息作者: 浏览次数:

我市积极部署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单个企业最多可获20万元奖励。

作为全省推动今年一季度经济“开门红”系列政策措施之一,此次申报面向在2025年3月31日前纳入且仍在省统计部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的工业企业(独立法人),其中实现今年一季度满负荷生产的企业可获得10万元财政奖励,实现满负荷生产且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企业可获得20万元财政奖励。奖励资金由省级和属地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

为鼓励企业积极生产,去年我市共兑现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3780万元,支持248家企业复工复产、达产达效。后续我市工信等部门将认真落实全省“开门红”28条措施和全市32条措施,全力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工业运行监测、企业服务保障、满负荷生产奖励、工业项目建设、春节期间生产安全等各项工作,确保开好局、起好步,为全年产业高质量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被认定为一季度满负荷生产

>> 主要能耗为电力的直供电企业,季度用电量不低于去年同期,月均用电量不低于去年月用电量峰值80%;

>> 非直供电企业及在2024年4月1日后技术改造后能耗水平发生重大转变,或确实无法采取第一项标准进行认定的企业,季度营业收入不低于去年同期,月均营业收入不低于去年月营业收入峰值的80%。